根据2018年中共广东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乡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及认定公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现将《清城区乡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清城区乡村可开发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予以公布。
公布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至9月20日,为期七天。请广大市民群众进行浏览和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清城区博物馆电话0763-3348721进行咨询。
附件1广东省乡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xls
附件2广东省乡村可开发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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